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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6年-2017年多载波基站放大器集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6年-2017年多载波基站放大器集中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RZZB-FJLT-2016037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37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净价)。 1.2项目内容:集中采购多载波基站放大器,采购预估数量82个(2016-2017年度),含交钥匙工程、以及产品设备终验后3年内原厂免费保修。 1.3主要产品类型及技术要求:详见详细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4交货时间:在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中标人收到订单之后15天之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 1.5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送到省内各地级市的联通公司仓库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 1.6合同期限: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1.7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信设备制造商;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含)以上(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产品强制性要求:以国家权威机构(或厂商出具的出厂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评判标准,若某种型号产品有一处技术无法满足技术规范书强制性指标要求,将直接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 2.7需提供样品型号及测试报告: (1)型号:GSM900 200W基站放大器; 项目:提供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最大输出功率、增益、带内波动、整机效率、噪声系数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 (2)型号:WCDMA 160W 基站放大器; 项目:提供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最大输出功率、增益、带内波动、整机效率、噪声系数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 2.8同类业绩: 招标产品的同类产品(多载波功放产品 ) 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针对国内公众通信系统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的)销售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提供相应供货合同彩色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运营商合同号、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如为框架合同的,附相关订单,并以订单金额及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案例合同(订单)乙方或受托方名称必须为投标人本人,否则属无效案例 ; 2.9应具备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1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省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如未设立上述机构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设立的承诺函; 2.1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关键条款、合同关键条款,凡以★标注的条款均为关键条款;关键条款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13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3、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3.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正式印章)/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 10 月 13日至 2016 年 10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9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整,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4.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由购买人承担(到付)。 4.5潜在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16年 10 月 28 日17时00分前完成中国联通供应商注册、购买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及项目联系人与iPASS绑定的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完成上述操作后,招标人将在北京时间2016年 10 月 31 日9时00分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统一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26(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未申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进行申购,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或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电子标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09 日09时30分,纸质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陈婷婷 电话: 0591-87529682 18698332801 传真: 0591-87520706 电子邮箱: 18698332801@wo.com.cn 投标保证金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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