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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2016年至2017年武夷山景区及保护区直埋光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2016年至2017年武夷山景区及保护区直埋光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2016049 )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委托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预计施工费360万元人民币(含税)。 2.2.项目内容及范围:2016年至2017年武夷山景区及保护区直埋光缆工程施工,具体包括:2016年武夷山景区及保护区需建设40公里直埋光缆;2017年新建40公里直埋光缆;总计需建设80公里光缆。 2.3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2.4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南平武夷山景区及保护区。 2.5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两年。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辅材、包定额、包赔补(光缆、接续盒、尾纤、ODF、子管由发包方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能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承诺按照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必须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的其中一种,并经主管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法定有效期内): (1)、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住建部颁发)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住建部颁发) (3)、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 3.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3.8投标人在武夷山市设置了常驻机构或者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在武夷山市设置常驻机构; 3.9投标人具备由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许可投标人在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进行通信工程施工的许可文件;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施工队等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具备专业技能、经验,具体如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中级(含)以上职称,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2)、同时配置包括项目管理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站点资源录入人员各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互相兼职,且必须为投标人直属人员(有合同关系)。以上人员(除站点资源录入人员之外)应具备相对应的岗位证书及初级(含)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施工队1支,施工队伍的施工队长必须具备三年或以上的本专业工作经验(提供公司开具的在职期间有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证明即可),并且持有初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队伍必须至少配置4个施工人员(含施工队长,不含驾驶员),并提供施工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11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所有带★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凡所有必须满足的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2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13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以省部级及以上通报为准;其中2013年以来被福建联通发文按《福建联通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处以黑牌处罚的服务单位,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评定;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4.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11月10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9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整,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5.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由购买人承担(到付)。 5.5潜在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16年 11 月 29 日17时00分前完成中国联通供应商注册、购买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及项目联系人与iPASS绑定的操作,并将绑定的项目经理信息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完成上述操作后,招标人将在北京时间2016年 12 月 01 日9时00分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统一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26(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未申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进行申购,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或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电子标操作手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2 月 08 日9时30分,纸质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王玉祯 电 话: 0591-87529682 18698332801 传 真: 0591-87520706 邮 编: 350003 电子邮箱: fjrzzb_1@qq.com 投标保证金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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