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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丰泽大楼气体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丰泽大楼气体消防改造工程(2016年)招标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2016039)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委托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1.1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规模预估8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一套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等。系统包括:气体灭火、火灾自动报警、可燃气体报警及拆除老旧设备和管道,并对拆除的老旧设备和管道进行回收。详见投标细项报价表及施工图纸。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投资规模8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4招标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 1.5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街728号联通大厦。 1.6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消防专业验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消防设备及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应达2500万元及以上(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投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需提供产品生产商有效营业执照; 2.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消防设备及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固定灭火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验有效; 2.7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使用的消防设备及产品如不是投标人生产,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2.9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电力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10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消防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福建省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2.11投标人未被国家及福建省消防主管部门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及福建省消防主管部门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2.12投标人未被福建省消防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2.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以省部级及以上通报为准;其中2013年以来被福建联通发文按《福建联通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处以黑牌处罚的服务单位,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评定;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10)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2.16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3.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 0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1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9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整,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4.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由购买人承担(到付)。 4.5潜在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16年 10 月 20 日17时00分前完成中国联通供应商注册、购买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及项目联系人与iPASS绑定的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完成上述操作后,招标人将在北京时间2016年 10 月 22 日9时00分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统一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26(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未申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进行申购,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或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电子标操作手册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03 日9时30分,纸质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728号联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陈婷婷 电 话: 0591-87529682 18698332801 传 真: 0591-87520706 邮 编: 350003 电子邮箱: 18698332801@wo.com.cn
投标保证金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09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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