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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2016年市场营销类广告制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2016年市场营销类广告制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2016041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投资规模为41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项目内容:2016年泉州联通市场营销类广告制作 ,包含灯箱、招牌、喷绘、促销道具等(采购清单详见投标一览表)。 1.3主要产品类型及技术要求:详见投标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 1.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5服务地点:泉州地区。 1.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含)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投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必须涵盖广告制作、设计等相关业务; 2.6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样品: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内打灯箱招牌、PVC字、LED发光字、喷绘制作类、促销道具类样品。样品可按等比例缩小提供(投标人视情况而定,招标人对样品尺寸不做具体要求,以检测材质为准)。内打灯箱招牌为方便查看内部,不须全包,只包前半部分。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详见投标一览表;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0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3、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3.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正式印章)/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 10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0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9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整,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4.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由购买人承担(到付)。 4.5潜在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16年 11 月 18 日17时00分前完成中国联通供应商注册、购买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及项目联系人与iPASS绑定的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完成上述操作后,招标人将在北京时间2016年 11 月 21 日9时00分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统一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26(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未申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进行申购,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或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电子标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30 日09时30分,纸质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 或“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联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陈婷婷 电话: 0591-87529682 18698332801 传真: 0591-87520706 电子邮箱: 18698332801@wo.com.cn 投标保证金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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